一個關於自由的想法

自由本身不是善的終點,而是善的可能。

自由是非常值得追求的東西,但它自身不是終點;它是通往終點的,必要的道路。擁有自由,並不代表一切就順遂了,幸福就到來了。相反地,誠如《跳舞的熊》所指出:自由其實經常是痛苦的。因為想要真正的自由,就代表你要為自己的生命完全地負責,而那是件無比困難,且令人難受的事。

而很多人都誤會了:自由不是權力,而是權利。真正的自由不會讓你擁有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權力,而是會讓你擁有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。那份權利是什麼?即是在生命丟給你的難題中,做出你真心認為善的選擇。這是徹底且純粹的,心靈的自由。這也是為什麼,即使 Franz Jäggerstätter 身在牢中,他也是自由的——因為他可以決定自己想做什麼,而且那是其他人無論用什麼方式想改變他,他都能夠堅持的決定,他都能夠擁有的自由。若說自由是去做你最想做的事情——或我更喜歡的,是去做你認為最值得做的事情——那 Franz 可能就是那個時代最自由的男人,因為他並沒有違背自己的良心。

「凡事皆可行,但並非都有益處。」這是蘇格拉底那句名言的其中一個翻譯。或許我也可以另作延伸,或只是換句話說:萬事皆可行,但並非都有意義。

言論自由的問題,在美國與台灣都可說是吵得沸沸揚揚,但本質上是一樣的誤解。其實能夠吵成這樣,也是因為我們兩個國家都有保障言論自由,我們的人民想說什麼就可以說什麼——除非是惡意誹謗或是洩露國家秘密——沒什麼會受到法律的制裁,頂多是受到社會輿論的抨擊。有趣的是,在這兩個言論自由都被保障的國家中,很多人只要接收到了批評的反饋,就會認為自己的言論自由受到攻擊,認為自己已經成為「取消文化」或是「炎上文化」的受害者。那真是個愚蠢至極的想法。這些喊著自己被「取消」或「炎上」的人,多半都還拿著麥克風,對著台下一堆觀眾說自己已經被封殺,已經可憐到無路可走。這樣的現象,只能用可笑來形容。

同樣地,言論自由並非終點,重點是你擁有話語權這份自由之後,你想要說什麼?在美國,你可以說 the N-word,你可以說 the F-word,但是為什麼?你只是想要清楚表達自己是個種族歧視者、是個同志歧視者,卻又不想要在講完之後,被他人指出你方才清楚表達的身份。在台灣,你可以去嘲笑身障者,也可以開具有攻擊性的玩笑,但是為什麼要這麼做?這麼做你可以自以為幽默,或是尖銳,或是前衛,或甚至是「勇敢」,但其實你只是拿著過於簡單、幼稚,且低俗的題材在把玩,並沒有做出任何實質的挑戰。而這些自以為「勇敢」的人也不能接受自己的笑話被檢視和批評——這些人只重視自己的言論自由,卻認為他人不該行使他們的。這些人忘記,自己有權利講很爛的笑話,他人也有權利,跟你說你的笑話真的爛到不行。

「凡事皆可行,但並非都有益處。」擁有言論自由,什麼都可以說,但並非都有益處,也並非都有意義。事實上,在任何國家,我們個人都還是有言論自由,只是並非都會被國家保障。一個國家有無保障言論自由的差異,就是在你開口說出實話之後,有沒有人會來給你抄家、把你謀殺、讓你被失蹤。通常,在沒有保障言論自由的國家,要行使自己的言論自由,說出最值得說的話語,是需要接受死亡的事情。沒有保障言論自由的國家,就是告訴你什麼該說,什麼不該說;有保障言論自由的國家,就是由你自己來決定什麼想說,什麼不想說了。

你自由了,現在你想說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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