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唸外文系的孩子來說,荷馬的《伊利亞德》,跟希臘神話裡的預言一樣無法逃脫。
傳誦兩千多年的史詩鉅作,故事的壯烈淒美,震撼絲毫不減。神祇攪和的時勢造英雄,命運和自由意志的世紀爭鬥,高下早已分出,然凡人仍舊不願放棄,固執地心存僥倖,做無謂而僅剩意義的抗爭。大一初識《伊利亞德》,印象最深刻的兩件事:一是教授特別點出的,Achilles 那無可平息的超凡震怒(rage),二是那眾多史文學家議論紛紛,仍不得共識的問題——Achilles 和 Patroclus 兩人,究竟是朋友,還是愛人?
當時聽到這個問題,才發現自己被騙了十幾年。回想起 2004 年那部改編電影,《特洛伊:木馬屠城》(Troy),這個問題毫不拖泥帶水地被閃避過去:Patroclus 直接成了 Achilles 的堂弟。傻眼,害我一直以為他們是旁系親屬關係。雖然有如此令人惱怒的改編,這部電影作為我的童年回憶,讓我還是對之抱有特殊情感。它處在芭樂和史詩之間的模糊地帶,有宏偉的戰爭場面、幾句讓人難忘的對白,也有俗爛的愛情線和前述來亂的詮釋,可謂娛樂百分百。很明顯,這不是多麼深刻的改編,即使有稍微帶出 Hector 和 Achilles 兩位英雄受命運擺弄、被捲入荒謬戰爭的不情願,以及彼此之間另類的惺惺相惜,還有一幕 Priam 懇求 Achilles 讓他安葬愛子的催淚片段,整體來說大多角色還是平面,尤其 Patroclus 單薄的份量更讓 Achilles 後來的震怒與悲傷削弱許多,成了日後迷因的取材來源。
反觀 Madeline Miller 在十多年前改編《伊利亞德》的著作,The Song of Achilles,為 Achilles 的故事增添了厚度與深度。這本書為 Achilles 和 Patroclus 兩人世紀難解的關係,給了一個最簡單卻最為精闢的答案:Achilles 和 Patroclus 是朋友,亦是愛人。小說以 Patroclus 的第一人視角,敘述他從年幼與 Achilles 相識,一起成長,相知相戀,爾後一同至特洛伊征戰十年的故事。增加了更多 Patroclus 和 Achilles 的背景故事與角色刻畫,Achilles 的震怒不只是增加了合理性,更是令人徹底心碎,讓我們發現兩人的故事,原來是史上最偉大的愛情之一。
自幼尷尬內向的王子 Patroclus,因為沒有明顯才能而被自己的父親和子民看不起,甚至在因為承認自己意外的罪過之後,被放逐至佛提亞,國王 Peleus 的國度。在那裡他認識了該國的王子,那位半人半神,亦受神明愛戴眷顧的 Achilles。兩人天差地遠,卻有如相反磁性相吸,變成了無話不談的好友。原本對 Achilles 又嫉妒又崇拜的 Patroclus,在與他的相處中,慢慢看見 Achilles 如神一般的出眾才華背後,身為人類男孩的純真、調皮,和善良,也終於漸漸放下了那份不自主的敵意,和自己心裡緊抓不放的自卑。Patroclus 與 Achilles 都因為愛而成為更好的人——Patroclus 在愛上 Achilles 的同時,逐漸找到了自己的價值,而 Achilles 對 Patroclus 的愛,則是在他趨近神祇而失去自我的路上,引領他終得救贖的明燈。
也是因此,在 The Song of Achilles 當中,Achilles 原本如天神一般的震怒,變得極有人性。在《伊利亞德》我們目睹這股憤怒對旁人造成的影響,在 Miller 的筆下我們看見這股憤怒對他自己的傷害。Miller 將龐大傳奇的史詩拉到渺小的個人層面,讓我們看見這英雄輩出的大時代中,兩個相愛的男孩,在長大的過程中被無情的世界吞噬,也讓我們重新去思考成為英雄的意義,和追求不朽的代價。
我想這就是改編的美麗,以全新的觀點,為原本情感就無比充沛、規模十分宏偉的作品,注入了新的生命和層次。改編的美也恰如預言的美,擁有著悲劇那矛盾的魅力,令人目眩神迷。我們在閱讀過程中,如神祇一般,只得眼睜睜望著角色一步步走入無法改變的結局,卻又如凡人一般,與角色們體驗著每分每秒,彷彿即便預言已知,真正的結果會如何,還是無從知曉。
The Song of Achilles 是我去年讀過最喜歡的小說之一,而雖然我覺得書已經足夠精彩,一部分的我還是盼望著有人能將它改編成電影,因為我相信利用視覺媒介詮釋這個故事,一定能夠再發掘不同的東西。就讓我在此許個願,希望有朝一日能夠在大螢幕上,看見佛提亞的壯麗美景;看見 Achilles 的母親,海洋女神 Thetis 迷人又駭人的化身;或是看見在那特洛伊城外的沙場上,Achilles 浴血殺敵,暴力美學的展現。不過在這些壯闊絢麗的場面之外,其實我最想看見的,只是 Patroclus 死後,他尚未安息的魂魄望著 Achilles 燒成灰燼,憶起他們年少時,在皮立翁山上訓練整個冬日之後,落在他倆泛紅臉頰上的那幾片雪花,還有兩人最後在黑暗之中雙手緊握,用光芒將冥界照亮的重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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