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只抽過 Spike Lee 特製的「麻菸」(joint)三次,每次都有不同的味道。然而最經典的那一捲《為所應為》雖久聞其香,卻未嘗其味。今年上半方才在圖書館與之擦身而過,想不到竟然有幸在它三十歲的時候,入影院享用。
Lee 自演主角 Mookie,一個住在布魯克林,沒什麼野心和責任感的披薩外送員。他在唯一一家開在多是黑人社區的披薩店工作,老闆是義大利裔的 Sal 和他兩個兒子,Pino 和 Vito。在這一年當中最熱的一天,我們認識了這個社區其他的住民:Mookie 的女友 Tina 和他的兒子 Hector、整天廣播的電台主持人 Mister Señor Love Daddy、善良的醉漢 Da Mayor、總是待在窗口的 Mother Sister、愛說大話鬧事的 Buggin’ Out、音響不離身的 Radio Raheem、走來走去賣畫的 Smiley、開雜貨店的韓國夫婦、成天坐在牆邊聊天的三個伯伯,還有四個無所事事的青少年。我們也認識了他們的種種不滿——這不難發現,因為他們都掛在嘴邊:對老闆的不滿、對員工的不滿、對家人的不滿、對鄰居的不滿⋯⋯沒有說出來的,也說不上來的,是內心對生活的不滿,對整體現況的不滿。但這些東西也不言自明,日子還是要盡興地過。
三十年了,《為所應為》給的震撼絲毫沒有減弱。有多少電影久了就黯淡走味,Spike Lee 的這捲卻是越燒越火旺,味道愈加濃烈。片中炙熱的夏天,如今也是越來越難耐。
影廳一黑,Public Enemy 的 “Fight the Power" 從四周響起。我想著為何這首 1989 年的歌曲,在 2019 年依然能夠產生共鳴。黑人在美國的處境,雖然改變許多,卻也似在原地打轉。不願檢討的警察暴力執法、變相操作的種族歧視、用民族論述輕易點燃仇視情緒的手段,解釋了為何三十年前的這捲麻菸,至今仍舊能夠燒得煙霧彌漫。
這捲麻菸,包裹著濃濃的黑人文化,充滿色彩、律動、和生命。有人抽了,會嚐出箇中滋味,有人抽了,腦中浮現的畫面,是更多不一樣的色彩、律動,和生命。
看看現在這個世界正在發生的事,Fight the Power 多是我們知道該做的,Do the Right Thing 則是我們思考該如何做的。
片尾名單前,Lee 雙雙引用了 1960 年代黑人運動中的兩大領袖,Martin Luther King, Jr. 和 Malcolm X 的話語。前者堅持暴力在任何情況下,都是不實際且不道德的,後者則指出暴力在自我防衛情況下,非但是必要的,更是明智的選擇。
片尾名單後,Lee 將這部電影,獻給六位因警察暴力或種族暴力而喪生的受害者:Eleanor Bumpurs、Michael Griffith、Arthur Miller, Jr.、Edmund Perry、Yvonne Smallwood,和 Michael Stewart,以及他們的家屬。
所以究竟什麼才是我們所應為的?究竟怎麼做才能造成改變?名單結束,這些領袖早已被槍殺,這張名單也早已被遺忘,還是沒有答案。
《為所應為》這個命令句,反倒帶出更多無解的問題。
為所應為,看的總是比做的容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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